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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严格执行银监会相关要求,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户数。
二、对列入市疫情防控需求物资生产和供应重点名单的企业,其在疫情期间因扩大生产而产生的损失,给予适当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三、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区内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暂免收房租1个月,减半房租2个月,到期后视情况延长。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各镇、开发区可视情况从该经营用房产生的地方财政贡献中予以补贴。
四、搭建区内企业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协调调度,摸清企业用工总量和结构,引导无法复工企业富余劳动力就近在用工紧缺企业就业,帮助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对于企业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公益性组团招聘和代理招聘等服务。
五、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区财政按实际培训费用的95%对企业进行补贴。
六、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对企业兑现专项资金扶持,对符合兑现条件的扶持项目即时兑现;对建设周期较长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实际投资发生额,提前按比例兑现扶持资金。对已申报国家和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并成功的项目,提前兑现应由区、镇配套的资金。
七、及时为企业提供防疫物资采购信息,帮助企业尽快复工。
八、超前服务,提前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对拟定的产业项目准入,不进行集中式会议评审,改由区政府领导按分工负责原则签批;项目开工涉及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的前期手续,在疫期加快审批,确保疫期后早日正式开工。
九、搭建区内企业上下游供需信息平台,加强原辅材料供应、加工生产和流通环节配对,引导区内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做强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十、全面实行“一网通办”,疫期涉企事项原则上都在网上办理,切实减少环节、精简材料,真正实现“零跑动”。确需线下办理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职能部门派员上门办理或全程“帮办”。在企业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模式。
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遇到特殊困难的企业,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本政策由奉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招商网络
上海市出台疫情防控政策汇编(持续更新)
2020-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