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镇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023-08-17 00:00

根据《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浦府办〔2023〕1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张江镇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浦张委〔202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促进张江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构架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充分依托张江科学城建设和发展背景,坚持聚焦“城市所需、农村所能、区域特点”,切实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作用,主动探求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稳健、增值、共建、共享的多样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有效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

  (二)目标任务。

  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坚持“在农、为农、兴农、利农”理念,持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力争至2030年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至少翻一番。

  二、主要任务

  (一)拓宽集体资金投资渠道行动。

  统筹拓宽农村集体资金投资渠道,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收益。2023年起全面梳理镇村集体资金,建立以优质项目为载体的统筹机制,鼓励开发建设、参与投资、统筹购置经评估后风险可控和收益稳定的区属保障性住房及周边商业配套设施、优质办公楼宇及商铺等项目,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租税联动”“租股联动”等创新机制,为引进落户的优质企业提供租房优惠,后期择优孵化入股,有效推动集体资产管理由“物业”向“创业”转变。

  (二)盘活集体资产资源行动。

  做优存量集体资产,梳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量房屋资产,对业态、效益等相对低效使用的,组织开展“二次开发”,积极组织导入优质资源和主体盘活使用。盘活低效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区位优势、生态禀赋和未来规划,主动实施“腾笼换鸟”。盘活空置的宅基地房屋,鼓励各村结合村情实际挖掘、激活新业态,比如利用宅基地房屋打造科普教育基地、企业创业基地、乡村人才公寓以及民宿等多种形式。盘活低效使用的集体资产,加大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资产优化整合力度,鼓励与专业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深度合作,变闲置、低效资产为有效经营资产。

  (三)提升镇级集体经济实力行动。

  全面提升镇级集体企业的营收实力,2023年全面完成镇级集体企业专项治理评估工作,按照实体经营型、招商引资型、公共服务型,合理确定镇级六大公司发展定位,明确主责主业,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持续深化镇级集体企业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镇级集体企业按照程序规定开展更多公共管理服务和区域开发建设等业务。至2024年镇级集体企业均有盈利,至2025年镇级集体企业营收实力明显增强。

  (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活力行动。

  全面梳理各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按照资源开发利用型、生产生活服务型、乡村休闲型、连片发展型等不同定位,研究并形成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一村一发展策略”。要加强对减量化复垦后的土地的使用管理,积极探索“土壤复垦+土壤修复+高质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至2023年,全面完成村级集体企业出资人变更登记,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村实现“应分配尽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年收入低于50万元的村全部达到50万元以上。至2025年,村集体经济活力明显增强。

  (五)塑造集体企业品牌行动。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 蔬果产业联合体的平台作用,加快打造“一个产研结合基地+四个方位”的农业布局。结合“互联网+”思维,探索年轻化包装和运营,推动农业品牌化、品质化、现代化发展。

  (六)做强农村综合帮扶行动。

  立足“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积极对接结对区属国有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资源、技术、人才等问题,建立镇企共建共享共赢的新模式。

  (七)鼓励参与投资促进行动。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八)拓展金融服务行动。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企业参与经营性项目信贷的投放力度,提供优惠利率。

  (九)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选好“领头雁”,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实干、实绩导向,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干部充实到农村集体经济工作队伍。发展“能人经济”,支持引进有实力、懂农村、善经营的团队,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十)加强监督和管理行动。

  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管理的全面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代表)会议作用,进一步规范改制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大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备案、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务卡结算等管理制度。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应用场景,建立实时预警、闭环处置的“智能”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健康运行。

  (十一)探索特色发展行动。

  立足张江镇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开展以“科创”为特色的发展行动。探索“科创”发展文旅的新路径,立足“一村一发展策略”,对环东、长元、新丰启动“科创+”连片提升计划,打造与“科学城诗意栖居的后花园”相匹配的文旅品牌。探索“科创”发展农业的新模式,对标“科创连廊”发展规划,统筹农村地区的空间、产业、文化等资源,打造农业大企业科创中心,形成现代农业科技企业集聚的创新中心。探索“科创”发展经济的新方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企业率先加入“未来张江合伙人招募计划”,加大与域内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合作开发应用场景的力度,在“零碳行动”“智能互联”“数字孪生”“未来农场”等方向做出示范效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高度统筹、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研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要政策,共同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任务落实。

  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示范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集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设定年度发展目标和任期发展目标,加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将净资产增长情况、收益分配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核内容。对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或集体企业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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